原五院东南侧地块项目劳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经批准,需对原五院东南侧地块项目内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征收,现对本项目劳务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标段)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范围 | 备注 | ||
类型 | 户数(约) | 面积约 | |||
原五院东南侧地块项目 | 住宅 | 1 | 200 | 东至传结东弄 、南至护城河,西至原第五人民医院、北至原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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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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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1 | 1200 |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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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项目范围以规划红线确定的范围为准,最终面积和户数结算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项目劳务费标准
本项目因涉及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共计45万元,其中包括工作推进费及项目完成费,具体支付标准另行约定。(最终金额按审计确定的项目实际房屋总面积为准)。
三、劳务单位的报名条件
(一)持有苏州市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投标单位须在2020年至今,从事过苏州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项目,且累计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投标单位持有《姑苏区房屋征收培训考核合格证》人数不低于10人。
(四)投标人配备参加此次项目的劳务服务工作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本项目配备劳务服务工作人员数量应达2人以上(含2人),其中有1人连续从事房屋征收(协议搬迁)工作2年及以上。
2.劳务服务工作人员需持有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核发的《姑苏区房屋征收培训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退休返聘人员应当提供劳务合同)
(五)2020年度(近三年)至今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劳务单位的报名要求
报名单位需提交二部分材料:
(一)报名时提交资格材料(需二份)
1.劳务服务单位报名申请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有授权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3.近三年承接过苏州城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委托合同或建设单位盖章证明);
4.劳务服务单位总持证人数情况表(附件2),并附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单位总持证人数的核定以劳务合作单位自行申报和区征收部门审核方式相结合);
5.劳务服务单位配备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3),并附相应人员的社保证明。同时按本公告要求提供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姑苏区房屋征收培训考核合格证》主卡及对应副卡(主卡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副卡留原件。待项目招标完成后,未中标的副卡统一返还,中标的副卡报区征办备案)。
缺少上述材料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报名后提交评审材料
投标单位报名后向沧浪街道办事处取得该项目评标文件,根据评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沧浪街道办事处提供评审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评审材料,视为放弃投标。
五、劳务服务单位选定程序
劳务服务单位选定参照《姑苏区房屋征收(协议搬迁)项目劳务合作单位(拆迁公司)采购和管理办法》(姑苏办〔2018〕8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投标方式、发布公告和报名
1.本项目拟选定1家劳务服务单位。
2.招标单位发布项目信息公告日内,同时接受劳务服务单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按公告要求。报名单位根据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携带全面、正确、符合要求的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评审小组选定实施单位
由沧浪街道办事处负责向评审小组递交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实施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开标经评审小组按评分细则评议后按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单位。
评审结果将通过姑苏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2天)。中选单位如放弃中选资格,空余名额由未中选单位依次向上递补。选定程序结束后,由沧浪街道办事处向中选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报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备案。
(三)签订合同。
时间:按中标通知书通知时间为准
程序: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沧浪街道签订合同。
六、报名截止日:2024年1月3日(星期三)15:00整
七、报名地点:书院巷111号
八、联系人:范浩林 联系电话:65104020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继取消本项目参与资格,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取消今后1—3年承接姑苏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项目资格。
(二)报名单位必须接受本项目房屋征收(搬迁)劳务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包项目,一经举报和查实,即终止合同,并取消今后承接姑苏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项目资格。
(三)选定结果将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报名单位及时查询。
(四)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沧浪街道办事处。
苏州市姑苏区沧浪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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