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将对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2~2023年搬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实施自行采购,各供应商对本次采购的项目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和服务标准等相关要求,经过评审小组综合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LNQGXJ202221002
二、项目名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22~2023年搬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采购为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提供搬运服务外包单位一家。(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事宜咨询请与孙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6864850。
四、服务期限:1年。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能够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及资质,营业执照的范围应具有:搬家服务、装卸服务、普通运输等相关内容。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截至磋商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条件、时间、方式
1、条件:申请索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将上述材料发送至sbc@lnli.edu.cn并按下面联系方式电话告知。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通过电子邮箱发放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形式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9点00分
八、采购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18698734266
九、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监督举报电话:66864802(纪检监察),66864850(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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