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省级数据中心云资源池搬迁工程集成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省级数据中心云资源池搬迁工程集成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TC24095FG ),比选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中国电信宁夏公司中卫省级数据中心云资源池搬迁工程集成服务项目 , 本期工程计划将前期已经部署在中卫省级数据中心的三个资源池(宁夏业务上云一期、宁夏 IT上云六期、宁夏X86政务云资源池)搬迁至其他机房。为此,需要采购一家集成服务厂家,负责完成资源池搬迁后,集成环境的重建工作,最终以保证集成环境具备后续云平台服务的部署条件 。预算金额为 46.64万元(含税)人民币 。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 : 采购一家集成服务厂家,负责完成资源池搬迁后,集成环境的重建工作,最终以保证集成环境具备后续云平台服务的部署条件等 。
1.2.2 主要技术规范: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1.2.5服务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比选人指定。
1.2.6服务质量: 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服务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 46.64 万元(含税)人民币,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 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比选 人和 比选 代理机构 ;
2.1.2 参选 人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需 提供承诺书 ;
2.1.3 参选人自 202 1 年 1月1日至本项目参选 截止之日 具备至少 1例 同类 (云资源池搬迁 /云主机/云存储/大数据/CDN/云安全/IT)类集成实施 项目 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
注: ①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②如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和实际执行订单,时间以订单生成时间为准,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如订单未体现时间和金额,该业绩不予认可 ;
2.1.4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1 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 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 参选 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 参选 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4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 文件获取时间: 202 4 年 05 月 22 日 1 6 时 00分 至 202 4 年 05 月 24 日 1 8 时 0 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 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 比选 的潜在 参选 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 比选 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 4 年 05 月 28 日 1 4 时 00 分。
5. 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 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参选人注册
7 .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9 .1 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2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9 .2 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9 .3 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10.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0.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金凤区宁安大街 66号
邮 编: 75000 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18995110805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 10008 1
联 系 人: 胡雪凤、卞伟超
电 话: 13389515601、19995432300
电子邮件: bianweichao@cntcitc.com.cn
10.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 4 年 0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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