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时办公场所搬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01GZC304005301
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时办公场所搬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分类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分包 要求 |
01 | 01 |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时办公场所搬迁项目 | C15090000 | 项 | 1 | 否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搬迁服务。本项目为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天河区珠吉路66号)搬迁至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白云区西洲中路61号)完成时限不超过5天;第二阶段为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天河区车陂路463号)搬迁至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天河区珠吉路66号)和广氮备勤房(广州市天河区健明五路棠安花园)完成时限不超过7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所有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 ( 本项目行业为: 交通运输业 ) 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2022〕3 号)执行)(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包)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购买磋商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gdhualun.com.cn/)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公司可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华伦前台,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63号
联系方式:林小姐 020-38766163、020-38766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麦工 020-83172166-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工
电 话: 020-83172166-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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