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分 | 20分 |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 | 项目业绩 | 3分 |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日期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类似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是指所有合同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1套本项目《重点仪器设备清单》所列的A类或B类设备。 【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证明材料须体现服务内容及上述对应设备,本项业绩与管理及技术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得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为准,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3分 | 管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或技术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日期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类似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是指所有合同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1套本项目《重点仪器设备清单》所列的A类或B类设备。 【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证明材料须体现服务内容及上述对应设备及管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本项业绩与类似项目业绩不重复得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为准,否则不予计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上材料,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3 | 服务能力 | 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和实验室搬迁服务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 【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
4 | 履约能力 | 1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物理、化学、生物、环境类等相关专业学历的得2分;同时具备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负责人学历证、职称证及其在投标人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电子章,否则不予计分。】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师具备相应品类的仪器维修、安装、培训等内容的工程师培训证书或资质证明,每提供一个门类的证书得0.5分(同门类不重复得分),满分3分。所需证书门类包含: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X射线衍射仪、物理吸附仪、化学吸附仪、紫外光谱仪、荧光光谱仪、DSC差示扫描量热仪、热重分析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需要搬迁的其他设备(其他设备最高得0.5分)。 【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相应仪器的培训证书及其在投标人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电子章,否则不予计分。】 |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师(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少于15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0.5分,满分3分。 【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表》(含姓名、岗位、专业、职称(若有))及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章,否则不予计分。】 | |||
5 | 采购需求响应情况 | 30分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30分;其中,标识★的内容(合计7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标识符号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1.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或服务要求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2.采购要求须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对于参数指标中明确要求出具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如未出具视为不满足),缺漏项同样视为不满足。对于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满足要求的技术参数,如经评委判定不满足要求,则此项按照不满足扣分或做无效处理。 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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