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明州测绘院委托,本单位将对格兰云天商业用房-鄞州区锦寓路736号进行公开竞价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Z-CQFW(2025)-005
二、标的概况:
房屋1 | 权证相关信息 | 浙(2022)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162441号 | |
地址 | 格兰云天商业用房-鄞州区锦寓路736号(52幢7号S104、S204) | ||
建筑面积(m2) | 194.36 | 房屋用途 | 商业 |
出租方 | 浙江明州测绘院 | 出租期限 | 3年 |
免租期 | 1个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包含在租赁期内 |
房屋现状 | 空置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房屋及周边情况 | 格兰云天小区位于天童北路东面,四明中路南面,前河北路西面,贸城中路北面。周边有鄞州万达广场、四明城市广场、格林生活广场、南苑环球酒店、华茂外国语学校、堇山小学、中河街道幼儿园、鄞州第二医院、凯旋明天、小城花园、风格城事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四明中路)沿线经过。 所在位置为鄞州区锦寓路736号,格兰云天沿街商业用房,建成于2004年,位于格兰云天1期锦寓路西侧,朝向东,出租对方所在楼为二层钢混结构商业用房,1-2层,面宽约5.5米,进深约15米,平均层高约4米。房屋地面地砖,玻璃门,塑钢窗,外、内墙涂料装饰,平屋顶,内部已装修。 | ||
交易底价 | 首年年租金109600元/年 | 加价幅度 | 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倍 |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房屋禁止用于下列经营活动:
①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等其他经营活动;
②开设酒吧、歌舞厅、棋牌室、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娱乐场所;
③违反浙委办传﹝2014﹞8号文件精神开设会所;
④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⑤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支付方式:采用分期支付形式,租金为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额:年租金的4个月租金。
(4)水电费、燃气费、卫生费、收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用、互联网费、维修费等费用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由承租方承担。竞得人在竞价中应充分考虑该项费用,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或拖缴费用。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进行转租或部分转租。
(6)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标的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7)标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展示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时的依据,承租方不得以交付时房屋现场现状与展示照片不符等原因放弃成交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标的的外观、结构、实际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包含可以搬迁的动产。出租方及产权服务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申租方应自行考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申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租赁期间,如有房屋结构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承租方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安装、维修等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8)公开竞价结束后,预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产权服务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预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产权服务公司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竞价中预成交人及出租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出租方和产权服务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预成交人的责任,且不得参与本标的的后续竞价活动。
(9)申租方成为成交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房屋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10)其他约定详见《拟签署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1)申租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试行)。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申租方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最终解释权归产权服务公司所有。
四、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宁波国信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18日
评估报告文号:甬国评报字〔2024〕第115号
五、申租方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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