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汉中分公司数据中心搬迁及运维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汉中分公司数据中心搬迁及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5-1062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汉中分公司数据中心搬迁及运维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汉中分公司数据中心搬迁及运维服务项目,对最终用户数据中心机房现有信息系统和设备进行梳理并统一搬迁,且服务期内对最终用户数据中心(待搬机房及目标机房)内外网系统平台提供运维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641509.43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日之前数据机房运维服务/集成实施/升级改造/搬迁等类似项目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的页面(以合同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如果是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注:发票扫描件是指上述项目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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