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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中心医院ge影像设备维保及迁移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2024-01-0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本溪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GE影像设备维保及迁移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MR3.0T PIONEER维保服务;MR1.5T HDXT维保服务;CT Optima CT660 维保服务;1.5T HDXT磁共振设备搬迁移机服务。(维保服务计划申请3年,首次合同签订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保修内容不变,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2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溪市中心医院于2021年购置的MR3.0T PIONEER现已投入使用并且出保因患者数量较多,使用频率巨大,为保证临床工作正常进行需要采购设备维保服务。上述设备高端大型影像设备,因此需经专业维修,所需零件为专用零件,非通用零件,相关备件不能在市场上通过第三方买的到,另外工程师需要原厂专业技术培训,须有足够的能力来支持用户熟练掌握设备应用,供应(维保)服务只能由原设备制造厂商该院独家授权代理商辽宁东方国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提供。

现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的第7条: 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2、本溪市中心医院于2013年购置的MR1.5T HDXT 磁共振设备已出保,因患者数量较多,使用频率巨大,使用年限较长,为保证临床工作正常进行需要采购设备维保服务。上述设备均为原装进口大型设备,因此需经专业维修,所需零件为专用零件,非通用零件,相关备件不能在市场上通过第三方买的到,另外工程师需要原厂专业技术培训,须有足够的能力来支持用户熟练掌握设备应用,供应(维保)服务只能由原设备制造厂商该院独家授权代理商辽宁东方国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提供。

现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的第7条: 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3、本溪市中心医院于2013年购置的Optima CT660 CT设备即将出保,因患者数量较多,使用频率巨大,使用年限较长,为保证临床工作正常进行需要采购设备维保服务。上述设备均为原装进口大型设备,因此需经专业维修,所需零件为专用零件,非通用零件,相关备件不能在市场上通过第三方买的到,另外工程师需要原厂专业技术培训,须有足够的能力来支持用户熟练掌握设备应用,供应(维保)服务只能由原设备制造厂商该院独家授权代理商辽宁东方国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提供。

现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的第7条: 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4、本溪市中心医院1.5T HDXT磁共振设备搬迁移机项目。该项目具有专有技术的独占性。考虑到该设备使用已10余年,移机过程中的安全性以及移机之后机器的稳定性,原有设备的配件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原厂具有本机需用的特有专用的检测仪器。此次设备搬迁,涉及到新屏蔽机房的建设、设备的拆卸、搬运,安装、调试等,均需要原厂工程师的现场指导使设备达到最佳使用效果。如移机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只能使用原厂配件更换调试,才能保障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供应服务只能由原设备制造厂商该院独家授权代理商辽宁东方国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提供

现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的第7条: 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辽宁东方国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普湾新区石河街道泰海路182-3-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1月09日 至 2024年0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MR3.0T PIONEER维保服务:1,000,000.00元/年;MR1.5T HDXT维保服务:470,000.00元/年;CT Optima CT660 维保服务:1,000,000.00元/年;1.5T HDXT磁共振设备搬迁移机服务:800,000.00元。(维保服务计划申请3年,首次合同签订一年,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保修内容不变,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2次。)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本溪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024-4222566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刘戎、王亚男、冯熙雯、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024-313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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