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采购人)对2023年中国联通5G 2C核心网南部大区SMF/UPF网元第一阶段扩容工程诺基亚网元搬迁服务采购项目GD-Z-WZ-23-2078(采购代理编号:HX-GDLT-BB-2023078)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5GC网元由科学城机房搬迁至知识城机房搬迁服务。
2.供应商名称: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 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66号新时空广场
电子邮箱:gds-wzcgbyx@chinauni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
项目负责人:郭欣荣、李新民、张承祖、裴相斌、谢静、陈光理
电话:13283869433
电子邮件:13283869433@163.com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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